为促进我省电信事业健康、有序、快速地发展,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,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,规范用户申诉处理行为,根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、《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6号)、《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),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2月26日成立了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申诉受理中心”)。
申诉受理中心成立8年来,共受理用户各类申诉7609件,包括电话申诉、来人来访、传真信函、“3.15”现场解决等形式,为解决电信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服务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,维护了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,成为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群众、服务民生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。
服务宗旨
依照《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》、《 电信服务规范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合理、合法的原则,认真处理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过程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,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,促进电信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