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诉人姓名】臧女士
【服务单位】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
【申诉编号】20130033
【申诉内容】
用户1592512****来电反映:自己于2013年8月8日在移动公司手机商城花799元买了一部红米手机,当时承诺8月15日-20日之间陆续发货,后又告知因小米厂家未发货过来,有等20日以后在陆续发货,随即又告知用户等待,时间无法确定,用户十分不满,现要求赔礼道歉并尽快发货。
【调查情况】
经核实,现因小米手机厂家货源紧张,导致一直未发货至云南,现已经联系相关单位,近期将有一批手机到货,将优先处理客户问题。联系客户告之,客户满意。
【分析与建议】
分析:该问题申诉我中心在三季度共接到21位不同用户的申诉,更有甚者认为移动公司是在聚集资金,非法贪污消费者的“血汗钱”。
经调查了解,该活动截止至9月上旬共有5160余名消费者参与,移动公司收到订购款400余万元(799元每名),移动公司当时承诺在2013年8月15日起将手机进行配送,并明文约定最迟在8月25日前派送完全部参与活动用户,其后在未进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,单方面将发货时间更改为8月25日,接着延迟至九月底,后又通知用户延迟至十月底而且发货具体无法告知,引发了大规模用户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投诉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在用户申诉我中心后,企业均以优先派送或为用户办理退出活动为方案进行处理,但针对具体配送时间及涉及用户数均未做出正面回答,而移动公司在货物没有之前就展开大规模的宣传营销,致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,利益受损。 建议企业规范营销活动的推广和销售,在业务宣传活动中应结合本身实际情况进行销售,对涉及的用户提供给相应的解决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,弥补前期的问题,与用户友好协商,争取达成和解。 |